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1、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共有财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
  
  
  2、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3、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综上所述,夫妻在婚姻生活期间,总会产生一些共有财产,比如各自的工资、婚后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及购置的不动产等。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应该是一人一半,平均分割。但是这个不是绝对的,可以根据一方对家庭的贡献及付出,抚养孩子等情况不均等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隐名股东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
      隐名股东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1、与显名股东签订完备的书面协议隐名股东可与代持股人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自己的实际投资人身份,约定代持股人股权行使......


·离婚必须去法院吗,离婚一定要去法院?
      很多人都觉得离婚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就会想要悄悄办理离婚。可是,一旦去法庭打离婚官司,必定会传出去的。那么,怎么办......


·婚姻无效特别程序是否适用?
      婚姻无效是指婚姻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该婚姻进行撤销。由于婚姻法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因此,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多,但......


·一、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2018是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


·遗嘱执行人律师可以担任吗?
      遗嘱执行人律师可以当吗?可以由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


·常见的重婚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重婚行为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


·大家应该都能够有一定的了解
      您应该都能够有一定的了解,代通知金就是公司给予员工的赔偿,那么如果是因为辞退的情况,员工的代通知金应该如何计算呢?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代通......


·累犯能否取保候审?
      累犯能否取保候审?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而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


·行政诉讼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特征有哪些?一、行政诉讼的特征有哪些我国的行政诉讼主要具有如下特征:(一)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二)行政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的关系是什么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的关系是什么?审查起诉是提起公诉的前置程序,也就是审查起诉不符合标准的,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提起公诉,或者事实不......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