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审查意见答复签署中常用到的答复方式有哪些?

审查意见答复签署中常用到的答复方式有哪些?审查意见答复中常用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对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采用专利局规定的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的方式,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人提交的无具体答复内容的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也是申请人的正式答复,对此审查员可理解为申请人未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提出具体反对意见,也未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申请人的答复应当提交给专利局受理部门。直接提交给审查员的答复文件或征询意见的信件不视为正式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二、答复的签署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提交的意见陈述书或者补正书,应当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公章;申请人有两个以上的,可以由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其答复应当由其所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并由委托书中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专利代理人变更之后,由变更后的专利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如果其答复没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当申请人有两个以上时,必须有全部申请人的签字或盖章,或者至少有其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审查员应当将该答复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申请人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如果其答复没有专利代理机构盖章,或者由申请人本人作出了答复,审查员应当将该答复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不管什么时候,国家对于专利发明这一块都是比较重视和严格的,所以才让更多的人能够更好的去投入到专利研发中,因为他们的权益被国家保护,就是有一些想模仿的,都是没有有用的,因为人家都说有专利证明书的,这让专利发明有了更好的保护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对方婚外情证据离婚就可以多分财产吗
      有对方婚外情证据离婚就可以多分财产吗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请......


·一、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一、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


·私刻公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私人刻制公章。按照通俗的理解,那有可能是刻制国家机关的公章或者是私人企业的。其实这一行为应该称作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者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


·物权法中特殊动产能否占有改定
      物权法中特殊动产能否占有改定?特殊动产不适用于占有改定,在进行动产交付使用占有改定是有效的,在进行动产等物权进行设立、变更以及转让时是可以通过......


·聚众斗殴致人轻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两个人之间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的,如果事态得不到有效控制,可能演变为聚众斗殴,这样性质就严重了。参与者会被派出所逮捕,根据责任大小做出处罚......


·一、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无需公示吗?
      一、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无需公示吗?需要公示,具体情况如下:1,法律没有规定遗嘱必须在什么时间公布,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开始时公布遗嘱......


·车祸轻伤二级要赔偿多少钱 一、车祸轻伤二级要赔偿多少钱?
      车祸轻伤二级要赔偿多少钱一、车祸轻伤二级要赔偿多少钱?车祸轻伤二级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1、医疗费:......


·合同纠纷起诉有什么条件
      合同纠纷起诉有什么条件合同纠纷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


·一个公司法人有几个?法人代表可以有几个?
      我们您对于公司方面的事情肯定都是非常关心的,公司肯定都是有法人的,法人基本上就是可以掌管公司当中的任何事物的人,所以法人肯定是很忙的,法人也......


·申请再审的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1、期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2、管辖法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