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外地车牌肇事逃逸了有什么处罚?

外地车牌肇事逃逸了有什么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刑事诉讼中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无论是哪里的的牌照,只要被拍到,或者被人家记住了,报了警,你逃到哪都会被找到的。所以不如留下来处理后续,如果不严重的话,可能就是赔偿一下,但是如果你逃走了,就会面临牢狱之灾,所以遇到问题请面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诽谤报警的程序是怎样的,量刑方式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人在受到他人的诽谤之后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少人认为如果自己遭受了诽谤的话,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公安机关是可以直接干涉的,其实对于诽谤罪......


·五证不全的现房能买吗?
      五证不全的现房能买吗?虽然国家也在不断的出台政策,对开发商的售房资格进行审查,但有些时候也无法完全避免掉这样的情况出现。而一旦开发商卷钱跑......


·重婚我不告要不要坐牢?
      重婚不告要不要坐牢?重婚不告不坐牢,重婚罪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如果没有提起诉讼,那么相关的机关不会追究责任,重婚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在与一方......


·什么是合同标的 、约定合同标的条款要注意什么
      订立合同需要有主体、客体和标的,但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讲,可能并不了解什么是合同标的。这其实算是合同方面比较专业的一种术语了,而合同标的对应的就......


·精神病监护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精神病监护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精神病监护人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


·醉驾以后能不能提前再考驾照
      醉驾以后能不能提前再考驾照不能提前。你的驾照已经吊销。在车管所会有处罚记载备案。你提前申请,不会被受理。只有满五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考......


·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二)销售侵犯注册......


·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 结婚禁止条件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结婚的条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就包括了结婚的形式条件与结婚实质条件,而结婚的形式要件就是要向民政部门提出结婚申请,那结......


·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众所周知,合法的婚姻是需要依据法定程序,到专门的婚姻登记局登记结婚,拿到结婚证才算合法婚姻。其中有一些情况有可能会造成婚姻无效,婚姻无效针对......


·各级工伤鉴定标准
      各级工伤鉴定标准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法律后果是什么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