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除了上述的前六种情形,《财产分割意见》以概括式的条文作了兜底式的规定,即“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为实践中的情形多种多样,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
对于“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结合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认为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所负之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是否为共同债务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看其侵权行为有没有 使家庭受益。如果其侵权行为使家庭受益,则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没有使家庭受益,则应视为个人债务。所谓“受益”应是指物质利益而非精神利益。一般情况 下,一方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可能使家庭受益,如侵占他人财物;而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则多不能使家庭受益。但是,在具体判断时还是应根据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 和行为人所处的环境等综合分析。
3、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活动所生之债。
被处以罚款,从事犯罪活动被处罚金或被受害人家属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等。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配偶另一方并不明知,或虽事先知道但已表示反对的,此类债务应作为非法经营一方的个人债务来认定和处理。
二、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如何认定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 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同理,人民法院在作出这些法律文书时,只是为了解决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之间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法院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婚姻终结时,对家庭债务的划分,关系到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以夫或妻一方名义负担的家庭债务,有可能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的性质归属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别。平常生活中,没有人去刻意区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网络诈骗刑事案律师的辩护准则
网络诈骗刑事案律师的辩护准则说到网络诈骗罪,我们在进行采集证据等方面都是和以往的一些诈骗的类型是有区别的,所以,对于网络诈骗刑事案律师来说,......
·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一、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
·各大银行存单质押利率是多少?
各大银行存单质押利率是多少???????钱是日常生活中不能短缺的东西,他是我们生活的基础,每个人在一生中都有可能遇到金钱短缺的时候,这样的情况下,......
·逆劳务派遣能视为无效吗
无效。逆向派遣行为是指让本单位的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继续在单位上班,但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双方转为劳务关系。此种......
·在我国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
在我国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意思?您的保险意识都非常的强烈。这是因为保险可以保障我们的人生或者财产安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的......
·监护关系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监护关系终止的条件有哪些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
·一般开车意外撞死人要赔多少钱
开车撞死人的赔偿标准的确定方法如下: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
·公司合同到期单方面不给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且已经拖延很久单位却始终不跟员工明确说明续签的事宜是现实中很常见的事情,很多没有被通知辞退的劳动者可能就不会太在意这方面所关系到......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征地拆迁的信息公开是社会群众关注的问题,信息公开可以解决很多不必要的纠纷,这样公开透明征地信息,维护人......
·备案域名交易过有什么风险吗
备案域名交易过有什么风险吗?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人在注册网站、域名的时候会出现别人已经注册过或者备案过的现象,这时候,很多人就会想去买这个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