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少分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少分吗?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具体的财产分配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损害赔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如果原告能举证被告存在重大过错的,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部分是在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以后,过错方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的赔偿,但赔偿的标准婚姻法也没有规定。同时,无过错方,如果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话,需要提供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追债注意事项
      企业在追债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


·疫情期间虚假宣传怎么处罚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


·刑事赔偿谅解协议应该怎么写
      刑事赔偿谅解协议应该怎么写一、刑事赔偿谅解协议应该怎么写?刑事和解协议书范本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于市区。甲方:公民身份号......


·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
      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一、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离婚的赔偿都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处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


·刑法中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刑法》第十条第二款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


·一、婚内与人同居对财产分割影响是怎样的?
      一、婚内与人同居对财产分割影响是怎样的?婚内与人同居对财产分割影响是不大的,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应该怎么办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应该怎么办一、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的法律规定对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议一次,对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对涉案案件......


·生产伪劣农药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生产伪劣农药罪构成要素有哪些?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是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


·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1、土地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共同财产的范围......


·非法集资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社会上的非法集资实际上并不是说一种处罚就可以直接规制犯罪分子能够因为严厉的处罚而放弃违法活动的,所以只要是与非法集资有关的活动肯定也是要被连......


·如何界定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
      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也是有可能给他人人身造成损害,而从这点上来看,就与故意伤害罪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因而导致很多人其实并不能准确的区分开寻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