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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指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合同内容并无变化;后者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从我国民法典的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看,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合同变更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合同性质的变化(如买卖变为赠与,合同关系失去了同一性,此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合同标的的变更是否属于合同变更,理论界有不同看法(关键在于变更协议是否以原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为基础)。
  以下就是关于合同变更的具体条件:
   一、原已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的变更采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
  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
  1、标的的变更;
  2、标的物数量的增减;
  3、标的物品质的改变;
  4、价款或酬金的增减;
  5、履行期限的变更;
  6、履行地点的改变;
  7、履行方式的改变;
  8、结算方式的改变;
  9、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
  10、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
  11、担保的设定或消失;
  12、违约金的变更;
  13、利息的变化等。
   三、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例如,债务人违约使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赔偿损失债务,系当然发生,但可由当事人协商赔偿损失额,亦可诉请法院裁判。
  以上就是对于“变更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的最佳回答。法律允许对合同进行变更。合同的变更包括合同主体以及合同客体的变更。其中任何一个方便的变更都不是随随便便的,其变更必须要合理、合法。我们提醒您,合同的变更一定要建立在合同双方都知情的情况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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