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检察院有监视居住了怎么办?

被检察院有监视居住了怎么办?
  
  一、被检察院有监视居住了怎么办?
  
  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实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我们国家的法律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如果公民做出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后,也是一定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如果在被审理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是处于怀孕或者是未成年人时,也是可以申请监视居住的,在监视居住过程中也不可以随意的外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属于合伙企业登记事项的是什么
      属于合伙企业登记事项的是什么(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一、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可以的;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


·集成电路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吗
      集成电路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领域目前属于专利范畴。中国专利原来分三个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2001......


·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是否合法?
      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是否合法?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


·犯罪分子拘役刑满还有工作吗?
      犯罪分子拘役刑满还有工作吗?被拘役刑满后一般是没有工作的,但部分私人单位在拘役后是并不会开除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


·一、建筑业劳动合同怎么签需要签吗?
      一、建筑业劳动合同怎么签需要签吗?建筑业劳动合同需要签。签署的方式为:只要简单的填入受聘者姓名等基本资料就形成了合同,这样可以省事和统一,......


·出轨怀孕生子就是重婚吗 一、出轨怀孕生子就是重婚吗?
      出轨怀孕生子就是重婚吗一、出轨怀孕生子就是重婚吗?对于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生下了孩子的情况并不一定就属于重婚罪。此时判断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


·离婚协议放弃共同财产可以吗?
      离婚协议放弃共同财产可以吗如果是出自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写明放弃共同财产的。(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


·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法官判决夫妻离婚最重要的依据就是能够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否则的话就不能判决夫妻离婚。因此,实践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实施细则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实施细则对于国有土地房屋所有人是一个重要的规定,他对于房屋的征收,评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