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是可以被假释的,也就是提前释放出监狱。而要是在假释考验期间犯新罪的话,那么一般是撤销假释,然后与前罪剩余的刑期数罪并罚。那如果是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话又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
  《刑法》
    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二、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假释一般都会设定一定的考验期 ,根据《刑法》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根据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则一般是根据漏罪的具体情况定罪量刑处罚,而不会撤销假释,再与原判刑罚进行并罚。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时效有什么规定?(一)由于社会抚养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因而其并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二)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


·河南省扒窃立案标准是多少?
      河南省扒窃立案标准是多少?一、河南省扒窃立案标准是什么?扒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什么人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什么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


·广州房屋买卖流程的详细步骤
      广州房屋买卖流程的详细步骤1、选中介。建议购房者先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选房,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佣金,但毕竟经纪人相对来说......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医院,帮助很多人重拾生命,但是也有因为医院的某些情况导致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就会有医疗纠纷存在。处理医疗的......


·更换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行
      更换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行更换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可行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赔偿标准是什么船在运输时容易出现财物损害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只有符合赔偿标准的才能进行赔偿,那么船运输损害赔......


·夫妻一方死亡继承比例是什么?
      夫妻一方死亡继承比例是什么?夫妻一方死亡继承比例是按照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人数来进行平均的分配。对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解除了夫妻关系的男女,不能再以......


·异地身份证户口本都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
      一、异地身份证户口本都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异地身份证户口本都丢了需要先补办户口本和身份证,然后才能补办银行卡,但可以先挂失银行卡。一)补办......


·当场行政处罚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严明的行政处罚程序才会让行政处罚在执行的时候不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社会阻力,且对于政处罚相对人来说心里面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服气的。不过,当场行......


·代书遗嘱一定要写笔录吗?
      代书遗嘱一定要写笔录吗?代写遗嘱只要按法律的条款来进行的就不一定要需要笔录的。1.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