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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在检察院还能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后在检察院还能取保候审吗?
  
  批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嫌疑人被批捕以后不会马上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如果现在嫌疑人在检察院的话,说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已经结束,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能不能取保候审还是要根据案件的情况分析的,司法实践中,批捕后又被取保候审的情况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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