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人可以诉讼重婚罪?

一、哪些人可以诉讼重婚罪重婚罪起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和公诉机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属于自诉案件,也属于公诉案件,所以可以由受害人提起自诉,也可以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追究重婚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及六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二)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 重婚案(《刑法》第258条)二、重婚罪的证据该怎么收集《刑法》第258条规定,对于重婚罪的刑罚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案为自诉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要符合提起自诉的条件,否则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可以包括:(1)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2)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律师提示,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在起诉重婚罪的诉讼中,搜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双方只构成同居关系,而不构成重婚罪。根据规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即两次婚姻均经过婚姻登记)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一次婚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另一次婚姻是未履行过法律手续的事实婚姻),都构成重婚罪,应受到法律制裁。而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是,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校读书子女是否都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细则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断定流程有三个进程
      工伤断定流程有三个进程,分别是工伤断定,劳动能力断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助途径。工伤断定恳求既可由一下相关人提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一、被狗咬后能否要求误工费?
      一、被狗咬后能否要求误工费?无故被狗咬伤后,狗的主人承担全部责任,可以向其索赔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精......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多少钱?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即便是父母离婚了,也要抚养孩子,这是义务也是法律责任。按照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给对方一笔抚养费,用来承担孩子生活、......


·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有哪些
      鉴于毒品犯罪分子制造毒品的手段复杂多样、不断翻新,采用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情况大量出现,有必要进一步准确界定制造毒品的行为、方法。而实践......


·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
      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一、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


·黄冈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黄冈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类区片区片范围:清泉镇、散花镇(含浠水经济开发区、策湖养殖场)。补偿标准:耕地:35600元/亩;菜地:39160元/亩;果园:......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根据实际的需要,可能会增加或者变更股东。尽管公司内部有权决定是否增加变更股东,但是法律还......


·逾期提出管辖权异议该如何处理?
      逾期提出管辖权异议该如何处理?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如果当事人认为此案件在该人民法院不受管辖权时便可提出管辖权异议,那么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