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己写的小说属于汇编作品吗


  一、自己写的小说属于汇编作品吗?
  
  
  1、自己写的小说不属于汇编作品,如果是将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就属于汇编作品。
  
  
  2、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3、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二、著作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填写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打申请表,并将相关申请文件提交到当地版权中心即某某城市版权局;
  
  
  3、著作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
  
  
  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
  
  
  5、著作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6、著作权中心审查申请文件决定是否需要补正;
  
  
  7、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
  
  
  三、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其实,自己写的小说必须具有独创性,而且同时满足其他法定条件的话才享有著作权。如果作者是把同类型的小说的作品都汇编在了一起,这样的小说属于汇编作品,自己独立创作出来的小说,跟汇编作品根本不是一回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可以以投靠父母、子......


·引起疫情扩散的要处罚吗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一、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


·建筑工程质量三个等级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三个等级是什么一、建筑工程质量三个等级是什么1、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2、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


·销售劣药罪由哪些构成?
      销售劣药罪由哪些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审查起诉律师建议的内容是什么?
      审查起诉律师建议的内容是什么?一、审查起诉律师建议的内容是什么?审查起诉律师意见书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借钱不还能否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能否构成诈骗罪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


·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种类
      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种类一、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种类(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