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人刚生完孩子要离婚孩子谁抚养?

女人刚生完孩子要离婚孩子谁抚养?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刚生完孩子打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不能协议离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哺乳期只是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子女未满周岁,且还在哺乳期的话,那么子女是跟随母亲一方进行生活的,但是如果父亲一方认为,母亲一方不符合子女生活的条件的话,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上,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自己。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可以。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可以。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


·噪音造成的耳聋工伤怎样认定
      噪音造成的耳聋工伤怎样认定1.要看你的工作岗位是不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岗位。如果是,还要看你接触的噪音是多大、多长时间。企业要根据你接触噪音的......


·企业员工羁押期间工资怎么给
      企业员工羁押期间工资怎么给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一、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受时间的限制。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


·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一、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日期是否有限制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日期是否有限制?租赁合同日期是有限制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


·关于行政处罚中有冻结吗?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处罚方式,一般对于行为人都是罚款,或者警告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会进行拘留。那么关于行政处罚中有冻结吗?一般在现......


·五一劳动节加班工资怎么发?
      五一劳动节加班工资怎么发?一、五一劳动节加班工资怎么发?按照劳动法的规定,5月1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


·想进行股权质押担保怎么算?
      股权质押担保怎么算?股权质押担保怎么算: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


·无证驾驶撞人了怎么办?
      无证驾驶撞人了怎么办?无证驾驶怎么处罚?一、什么是无证驾驶?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


·协议离婚需要在当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需要在当地办理吗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因而,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