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卫生行政执法的种类有哪些


  卫生行政执法的种类有哪些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在中国会对各行各业有标准规定,只要符合标准的,那么国家会大力支持,但是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国家会根据情况进行整改。所以不管做什么大家都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以免后期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问题。如果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由一般的违法行为演变为刑事犯罪,而此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会比较重。当然,在追究责任之前,还是需要先......


·交强险伤人赔偿流程是什么?
      买了交强险的司机在发生撞车伤人的情况下通常都会马上找公司协商理赔的事宜,但是并不是直接请求保险公司就能够解决车祸所产生的所有法律赔偿问题的,......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针对诉讼案件,在接到诉讼后符合审理条件的,一般都是要进行开庭审理的。但是有时或许会出现新的......


·违反治安管理具体有哪些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具体有哪些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寻衅滋事罪判多久,犯了寻衅滋事罪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本身是从之前的流氓罪当中分解出来的,那么实践中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呢?而我国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判多久呢?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新刑法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一、新刑法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新《刑法》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我国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什么?
      我国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什么?我们知道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到统领作用,在法制社会中更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民法......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


·一、南通市醉驾会如何处罚?
      一、南通市醉驾会如何处罚?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


·二次退侦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无罪吗?
      一、二次退侦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无罪?不是的。(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


·常见的哪些行为是价格欺诈
      常见的哪些行为是价格欺诈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