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强奸罪是如何处罚的?

法律规定强奸罪是如何处罚的?
  
  一、法律规定强奸罪是如何处罚的?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发生性关系),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十年以上三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未成年人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未成年人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二、强奸未成年人少女定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未成年人少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①强奸妇女、未成年人少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未成年人少女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未成年人少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B.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1、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2、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未成年人少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量刑
  
  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中国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中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的,从重处罚。
  
  根据我国现今的相关法律判断,一般来说强奸罪就是属于强迫妇女发生关系,并且是违背妇女的个人意志所进行强迫行为。为了针对保护未成年人,如果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发生关系的话,也是属于强奸罪,即使对方是自愿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说到公司注册资金,这是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必须要认缴的,当然现如今,我国已经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金的规定,相对来讲也更容......


·一、被告离婚答辩状财产分割问题是怎么样的?
      一、被告离婚答辩状财产分割问题是怎么样的?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


·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会产生一些纠纷,当然,
      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会产生一些纠纷,当然,要是当事人一开始做好了完全的准备,相比之下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会小很多。对于租房中......


·起诉离婚了能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
      起诉离婚了能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


·五险一金扣除比例是多少
      在现实生活中,五险一金是许多职工的切身利益。不管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公司的职工,都很关心五险一金的发送情况。这和我们常说的税前收入和税后收入......


·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


·遇到微信兼职网络诈骗了怎么办
      遇到微信兼职网络诈骗了怎么办遇到微信兼职网络诈骗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网络上网页的截图等,然后尽快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


·商品房市场的畸形发展,让很多想要购房的人都不敢轻易下手,毕竟
      商品房市场的畸形发展,让很多想要购房的人都不敢轻易下手,毕竟现在的房价是越来越高了,因此对于一些资金不够的人,可能会转向购买农村房屋。那么从......


·对于非法集资国家如何处置?
      国家日渐强大和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幸福感也愈加强盛,当然,潮涨潮落,万事万物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的一面。随着各项科技、文化的兴盛,犯罪......


·非法集资四个特征要件都是什么?
      非法集资四个特征要件都是什么?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


·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
      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出让、转让及拍卖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大量土地闲置的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