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病假请了多久,就没有年休假了

病假请了多久,就没有年休假了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具体时间由国家根据不同的I种和劳动的繁重程度分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二、年假是按工龄算还是按入职日算年休假是根据累计工龄计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其自身的工龄挂钩: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3、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第三条和人社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天数按照累计工作年限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关于职工的年假,往往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来确定。但是这里应该是累计计算职工的工作年限,而并非是按照职工在同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通常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口头辞退员工没来上班算擅自离职吗?
      口头辞退员工没来上班算离职吗?算擅自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口头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


·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计算?
      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计算?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会多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发放。公司要辞退员工,必......


·私藏玩具枪一只判几年
      根据具体情况定。如果该玩具枪支不能射出金属弹丸也没有杀伤力,更不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那就不犯法,不会被判刑。否则,构成非法持有、......


·离异再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异再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侵犯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物权法规定的是请求权1年,对诉讼时效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诉讼时效应该按民法总则规定的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


·仲裁代理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受委托人: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名......


·私自砍树罚款属于治安罚款吗?
      私自砍树罚款属于治安罚款吗?私自砍树罚款不属于治安罚款,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1、私自砍树罚款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私自砍伐树木违......


·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怎么界定
      夫妻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一般是不会涉及到确定财产归属的问题,但如果因分居而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对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怎么界定的问题进......


·根据刑法规定贩假盐关多久可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贩假盐关多久可判刑?根据刑法规定贩假盐关几个月的时间可判刑,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产品根据销售金额的大小,造成影响的恶劣程......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有哪些
      在对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时候,如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那么就会被认定防卫过当,此时如果因为防卫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的,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了......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一、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怎么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