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违法吗?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违法吗?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你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赔偿吗?《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因此,如果是员工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向员工进行赔偿,而且,公司还应该书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署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的契约精神表现在合同内容中。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应该根据相应行业、工种和职位进行制定合同内容。合同的期限是需要在拟定合同之后双方协商一致的,期限到期可以决定是否续签或不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复发可以开具工伤假条吗
      工伤复发可以开具工伤假条吗可以。旧伤复发休养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


·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总公司可以在中标后,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


·退休返聘解除合同赔偿要求合理吗?
      退休返聘解除合同赔偿要求合理吗?退休返聘解除合同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形式,有明显的优缺点,长期以来在工伤保险、加班补偿、劳务解除等方面也常常......


·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基金公司的主要工作项目包括一些基金理财投资,证券业务和其他的金融资产管理等业务。我国境内的基金公司在创办的时候......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是实际出资额吗?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是实际出资额吗?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不是实际出资额,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应该和法律上规定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一致的,如果法......


·现在对于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问题
      现在对于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问题,很多时候处理起来是比较复杂的。这也是因为现代人们经济收入的渠道比较多,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平时的工资或者奖金。尤......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一、发起设立(一)什么是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查询了解相关情况,查清办不了房产证的原因。一般来说,开发商无德,政府监管部门失职,都有可能导致已购房屋办不了房产证。比如由......


·事实婚姻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
      事实婚姻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按照同......


·交通事故和解的利弊是什么
      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处理交通事故的方式包括:协商、和解、仲裁以及诉讼。不管当事人选择哪种方式处理交通事故,这里面都是有利有弊的。具体说到和......


·租房子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租房子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1)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