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一、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这里写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哪些情况下可申请仲裁?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5、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怎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现在对于劳动关系,如果要想进行确认的话,那么必须要提供劳动仲裁的申请书,因为它是通过仲裁这个程序来进行认定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当中需要载明的最重要的事项就是仲裁的请求,还有一些证据,提供一些证据才能够帮助仲裁委员会确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有什么内容?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有什么内容?一、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一)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被告......


·缓刑一定需要谅解书吗?
      一、缓刑谅解书是一定的吗?能否判处缓刑,取决于犯罪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缓刑条件,与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没有必然的联系,受害人的谅解只是判处缓刑......


·最新集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集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最新集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第一条为保障征用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农民的合法......


·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
      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商标变更的手续,需要知道是什么人来变更,他的所在地,还有其他注意事项。需要办理商标变更的人......


·一般批捕后是否可私了?
      刑事案件批捕后不可以私了。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


·东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征地,征地具有怎样的法律规定?以及东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征地问题,您可能了解不多,下面就有我们......


·14岁做学徒算不算童工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有些私人企业会招收学徒,而对于一些家境贫寒的未成年人来讲,此时可能就会放弃读书的机会,而外出给人家当学徒。的但由于我国是禁止单位使用童工的,......


·一、没有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吗?
      一、没有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吗?没有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子女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所以子女必须赡养老人。如果实际中并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是......


·行政机关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
      行政机关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


·作为个人怎样起诉离婚?
      作为个人怎样起诉离婚?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


·离婚调解书能不能反悔?
      离婚调解书能不能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