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施工单位使用商标侵权材料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施工单位使用商标侵权材料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施工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到商标侵权材料的话是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第四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第五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第六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二、商标侵权应承担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4)赠礼道歉。三、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实际上,商标侵权案件要考虑的因素还是非常多的,有些商标侵权案件当中,不仅要追究直接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对于销售厂家,使用方来说都有可能会构成商标侵权,如果说施工单位不知道材料涉嫌商标侵权,那造成的损失还是应该有提供材料的销售厂家承担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一、破产撤销定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


·一、立遗嘱是房产所在地吗?
      一、立遗嘱是房产所在地吗?不一定要在房产所在地;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解决房贷逾期的方法有哪些?
      解决房贷逾期的方法有哪些?1、延长贷款期限如果购房者不能按照时间来还房贷,就应该向银行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对于延期的时间,银行也有规定:短......


·重婚行为的界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重婚罪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从这里,我们可以概括出重婚行为的两个......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能否全赔?
      高空坠物,导致民事主体的车辆遭受到损害的,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请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一般都会购买保险,高空坠物砸......


·财产侵权赔偿代理词都有哪些含义?
      财产侵权这个名词我们您可能还不太熟悉,但其实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他人非法利用不是自己的财产进行谋取利益,或故意毁坏别人的财产。这类犯罪活动,那......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带好身份证、户......


·盗窃罪初犯取保候审需要多少钱?
      一、盗窃罪初犯取保候审需要多少钱?盗窃罪初犯取保候审需要1000元左右。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


·上幼儿园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上幼儿园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上幼儿园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