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组织卖淫罪该如何认定?

组织卖淫罪该如何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认定可以从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上进行。同时,本法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人员串联组合成一个比较固定的卖淫集团,将咖啡厅、歌舞厅、饭店、旅店、出租汽车等组织成为卖淫或者变相卖淫的场所,等等,即属于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3号第一条之规定,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根据该规定,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为组织他人卖淫,字面解释简单来说就是采用一定手段管理或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据此,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又可以分为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第一,手段行为,即采取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以及其他具有相当性的手段;第二,目的行为,即为管理或控制三名以上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目的行为的实现又包括两种:一是行为人设置卖淫场所或者变相设置卖淫场所,管理或控制卖淫人员;二是行为人虽然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但通过管理或控制卖淫人员进行卖淫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组织卖淫罪的认定处理情况,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处理,特别是造成了严重情节的,也是需要从严从重来进行处罚的,特别是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给付,劳动者向法院......


·商标无效宣告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


·开设赌场共犯司法解释内容如何?
      开设赌场共犯司法解释内容如何?现在很多大人都非常的沉迷于打麻将,打扑克,有些人确实是因为消遣生活,休闲娱乐的目的进而打的。但是有些人确实是......


·遇到诈骗犯罪怎么办,诈骗罪怎么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对诈骗犯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那么相关法律规定的诈......


·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如何判刑的?
      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如何判刑的?《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


·欠债人没钱还怎么办
      欠债人没钱还怎么办如何顺利地讨债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债务纠纷,其中大多数的债务纠纷都是由于不管债权人怎么讨债,债务人就是死赖着不肯还钱。那么对于......


·劳动合同法调动岗位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动岗位?调动岗位时能否调动薪资水平?其相关法律依据又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分析解答《劳动合同法》......


·一、诉讼离婚抚养费怎么强制申请?
      一、诉讼离婚抚养费怎么强制申请?按照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写好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书,交给法院立案庭即可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孩子的要支付子女抚......


·婚内男方不抚养孩子吗?
      婚内男方不抚养孩子吗?婚内男方是应当抚养孩子的,这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如果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那是可以到法院起......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婚姻是家庭的基石,夫妻离婚无疑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作为无辜的一方更应当受到法律的庇护,那么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需要了解哪些基本......


·私募基金如何注册资本?
      私募基金如何注册资本?一、私募基金如何注册资本注册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