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应该怎么起诉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示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期间可以依法提出管辖异议。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5、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在不停止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侵犯著作权的处罚有哪些?(1)警告。(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3)没收非法所得。(4)没收侵权复制品。为防止侵权人将是否制作出来的侵权复制品发行,继续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有必要没收侵权复制品。(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对那些本可能继续侵权的侵权人,为从根本上消除其继续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没收其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6)罚款。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专利权等都是归用人单位享有的,如果职工本人侵犯到了职务作品的著作权,认定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员工本人肯定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整理作品的著权侵权主要还是依靠双方的证据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年缓刑期满可以出国吗?
      一、缓刑期满可以出国吗?要出国可以先持护照申请旅游签证,按照常规来说不论是有无犯罪历史的人出国旅游都是可以的,但是还是要看签证官批不批你的签证......


·法律规定夫妻间不明债务由谁承担?
      法律规定夫妻间不明债务由谁承担?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一方仍然要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夫妻间有财产协议且债权人知......


·交通肇事罪可否判缓刑?
      交通肇事罪可否判缓刑?一、交通肇事罪可否判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


·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对于未成年子女,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那么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就需要支付其一定的抚养费。那要是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呢?很多人在了解了后果之后,才能认真......


·刑庭审判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刑庭审判程序具体是怎样的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


·债主要求借条重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可以要求重写,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重新书写借条的话,完全是可以的。1、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簿)。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3、被告的身份证......


·调解医疗纠纷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调解医疗纠纷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甲方:医院乙方(患者或患者近亲属):患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住院号:......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民事纠纷在庭审阶段也是需要遵守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条的,庭审阶段是庄严并且肃穆的。法官和检察院,同时也包括原被告......


·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多久算自动离婚?根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多久都不算自动离婚,因为同居的话,他仅仅是两个人在一起共同的生活,不论是生活多长时间的话......


·并购基金的优势是什么
      并购基金的优势是什么一、并购基金的含义并购基金,是指专注于从事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是20世纪中期从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其通常的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