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企老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企老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根据劳动法规规定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4)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劳动法是双向保护的,在双方两人都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益的时候,劳动合同就是废纸,但是如果有一方合法利益被侵犯,那么合同就是最强有力的证据。所以每个人都不可以逾越法律的底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抢劫罪杀人罪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抢劫罪杀人罪
      在某些时候,我们也会听到例如在抢劫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也许您会疑惑,这种情况下,应当将罪犯以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论处呢?今天网站的我们将......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多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多少?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


·保险理赔申请书如何写
      需要写明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然后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理赔。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


·被查处的非法集资利息算谁的?
      近年来,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案件多发,被骗群众报案后,如果涉案金额过大,公安机关会立案,对非法集资的组织者拘留,并查封集资款。而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


·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行为?
      一、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行为?醉酒驾车属于属于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第二次起诉时间是多久?
      我们知道,如果当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一方有同居配偶以及夫妻分居两年等法定情形的出现,夫妻双方可以依法被判决离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种......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对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可以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我们要考虑两个法律关系:其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如何量刑;其二,什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只有将这两个......


·如果商标遭到侵权怎么办?
      如果商标遭到侵权怎么办?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


·刑事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事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刑事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


·什么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包括哪些情形
      什么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