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意思?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里所所说的补偿、安置费用是用地单位在征用集体土地或者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其他单位已经使用的划拨土地的基础上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给农民或原用地单位的,不是付给国家的。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四、使用权划拨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综合上面所说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任何时间限制性的,但必须要慎得当地政府的同意才可以得到此权利,对于这份权利的获得者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属于国家机关单位以及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依法的得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赠与后写下借条是否是有效的?
      赠与后写下借条是否是有效的?赠与后写下借条通常情况下是属于无效的,借贷关系和赠与关系是不一样的,如果是赠与的话,不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所以借钱......


·之前没签劳动合同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之前没签劳动合同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公司如果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没......


·一、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
      一、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
      《合同法》规定,货运合同中收货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合同法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应当支付的运输费用。  《合同法》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旅......


·无证房的拆迁补偿比有证的低很多,怎么办?
      一、无证房的拆迁补偿比有证的低很多,怎么办?  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是违法建筑的,是不给予补偿的,如果是没房产证的合法建筑,当事人对补偿不满意的......


·家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家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
      家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家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对方的车辆和房屋,......


·在法律上什么是商标变更?
      在法律上什么是商标变更?一、在法律上什么是商标变更?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要离婚就必须考虑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谁所有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


·球结膜损伤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鉴定这个工作十分的受到欢迎,这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许多的案件都需要做司法鉴定,因此让司法鉴定这项工作变得越来越热门。司法鉴定的......


·构成销售伪劣农药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销售伪劣农药罪的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


·合同见证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见证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合同见证人只是证明确实有签订合同,但是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只有担保人才可以要求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