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欺诈合同可以2倍赔偿吗?

欺诈合同可以2倍赔偿吗?欺诈合同可以2倍赔偿,因为此时已经属于欺诈类型的合同,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要求进行解除,并且按照当时所约定的价款来进行两倍的赔偿,这是《民法典合同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当中予以支持的,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欺诈1、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2、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3、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4、目前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在当代社会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合法的,而且是真实有效的,如果是对于他人进行欺诈损害到他人的合法的利益,那么这个合同就是自始无效可以进行解除的,并且按照合同当中所进行的约定,可以进行一些惩罚性的赔偿,包括两倍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人抢注我商标怎么办?
      一,有人抢注我商标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法律上面,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的一个概念,像......


·一、劳动合同到期社保也会与原单位解除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社保也会与原单位解除吗?劳动合同到期社保也会与原单位解除的。社保的缴纳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


·假冒专利罪的认定和处罚有哪些内容?
      我们经常在警讯中看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有很多地区专门制造和贩卖伪劣产品,他们这种行为侵犯对方的专利权或者商标权,导致消费者买到伪劣产品,欺骗......


·一、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要求涨价是否合法?
      一、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要求涨价是否合法?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要求涨价是不合法的,因为新房东必须承受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关于租金的规定,新房东根......


·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应如何认定?
      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应如何认定?按照相关规定,妇女的性自由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交行为就构成了强奸罪,但在现实......


·厂里没签劳动合同一年如何赔
      厂里没签劳动合同一年如何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己虽然醉酒驾驶机动车了,但是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危害,认为可以执行缓刑而不是立即......


·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类帮扶机制条件是什么
      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类帮扶机制条件是什么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说到破产清算,其实它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我们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债权人以及债务人......


·债权债务转让车辆协议怎么制定?
      债权债务转让车辆协议怎么制定?现在的社会流行起了先消费后还款的消费模式、这种消费模式虽然能在当下享受到不花自己钱消费的乐趣,但也会日后的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