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定代表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法定代表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按照这类法定的代表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二、私人挪用资金五十万什么罪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处罚方法是:1.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末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二、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这类人员按照挪用公款罪进行处罚,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处以5年以下或无期的徒刑。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配合办案机关的调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积极的返还相关的公款,减轻对自身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一、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一、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


·公司股东的出资缴纳义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


·一、兼职一星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兼职一星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


·哪些情形下抢劫罪可以判死刑
      抢劫犯罪在很多国家都是属于重罪,而各位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对抢劫罪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就拿我国来说吧,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但判处死刑也......


·哪些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哪些罪是抽象的危险犯?一、哪些罪是抽象的危险犯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叛......


·危险犯犯罪未遂与危险犯犯罪既遂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危险犯犯罪未遂与危险犯犯罪既遂的区别是怎么样的?危险犯的未遂与既遂的区分标准,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一直认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众所周知,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而以后每一年还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专利年费。但是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


·劳动仲裁裁决多少日作出
      劳动仲裁裁决多少日作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


·酒后犯罪能否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说明:一、醉酒的人犯罪也是犯罪;二、对醉酒犯罪人应当追究刑事责......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有权继承的,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根据《民法典》第......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一、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文件如下: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