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出租纠纷?

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
  
  2、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
  
  3、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
  
  (二)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三)其他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
  
  第三人的纠纷等。
  
  二、房屋租赁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首先可以找当地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解决,也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问题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房纠纷的处理办法: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目前也有不少当事人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财产分配不一致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离婚财产分配不一致法院可否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与双方是否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没有关系。双方对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法院......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


·夫妻双方都健在如何立遗嘱?
      夫妻双方都健在如何立遗嘱?一、夫妻双方都健在如何立遗嘱?夫妻双方都健在需要双方签字来进行遗嘱的确立,毕竟它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遗......


·民事诉讼起诉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纠纷,因为财物或者其他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对于人民法院的的受理和管辖范围是......


·劳动合同签了不去上班是否承担违约
      劳动合同签了不去上班是否承担违约1、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可以不去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诉讼离婚法院不下判决书怎么办
      诉讼离婚法院不下判决书怎么办通常情况下第三次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至于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原因,在民事判决书中会有所说明。法......


·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拿着合同到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当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也要及时的将备案解除,否则会影响到职......


·团伙诈骗从犯判3缓5的规定是什么?
      团伙诈骗从犯判3缓5的规定是什么?团伙诈骗从犯判3缓5的规定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执行。对于团伙诈骗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到50%,犯罪较轻......


·公司法16条中持表决权究竟是什么?
      公司法16条中持表决权究竟是什么意思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日常经营要遵守公司法来进行,但是大多数小的公司对于公司法都是不甚了解的。公司法的适用范围以......


·版权专利权主要有哪些区别
      版权专利权主要有哪些区别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


·网贷欠多少钱够判刑的判多久?
      现在很多人都会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借款,肯定会有人还不上网贷。网贷还不上钱一般不会被判刑,但是如果被人能定位诈骗罪的话就会被判刑。尤其是你在网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