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预告登记费要交多少

房屋预告登记费要交多少房屋预告登记费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就是预告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1、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2、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3、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4、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5、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二、买房必须办理预告登记吗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由此可见,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2、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得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3、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的性质,这点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意味着开发商如没经过购房人同意,再将该房屋卖给其他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涉及哪些流程?不只公司可以请法律顾问,私人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部分生意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他都知道犯罪的话是可以由一个人进行构成的但是也可以是您共同构成犯罪,咱们的现实生活中犯罪并不是只有一种状态他可能会犯罪中止,那么共......


·儿童遗弃多久算遗弃罪?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的父母因为自身的疏忽,没有时间照看或者又是因为没有经济能力承担抚养孩子,也有可能不小心导致怀孕的而家儿童残忍的扔掉。......


·什么是继承权?
      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符合法律规定拥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力。继承权不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还可以放弃这种权利,继承权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


·无效婚姻要在什么时候提出才可以算无效
      无效婚姻要在什么时候提出才可以算无效?男女双方结婚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是可以通过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一、店面不租违约金如何算?
      一、店面不租违约金如何算?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


·同法定代表人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吗?
      一、同法定代表人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吗?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


·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怎么办
      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怎么办一、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1、公司股权转让税不征收营业税,即转让公司业股权(指企业本身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2、以......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是指注册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许可使用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商标。《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