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方再婚抚养权归男方可以吗?

女方再婚抚养权归男方可以吗?是可以的,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结束婚姻关系后,不能结束的是与子女的亲情血缘关系,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大多数夫妻离婚时争夺的焦点。一般情况下女方再婚可以归男方,但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按照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由男方抚养。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离婚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总体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孩子归女方,如果女方之后再婚,男方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经过双方协商是可以的,由于抚养权变更给男方,女方就需要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抚养权上产生纠纷,法院判决会充分考虑哪一方有利于孩子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起诉
      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


·诈骗罪不得取保的情形有哪些?
      诈骗罪不得取保的情形有哪些?一、诈骗罪不得取保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对具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


·当了教师能做公司法人吗
      当了教师能做公司法人吗?公司法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一个公司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是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但是,公司法人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当......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时代发展催生了很多东西,比如闪婚,但闪婚过后的离婚率也大幅度增加,认识不到两个月就结婚,结婚不到两个月又离婚的情况大有人在。在这样的环境下,......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1、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第一步要到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并开具工伤发票工伤发生当天,因病情危急抢救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不受是否为......


·证券法规定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
      证券法规定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的注册资本管理办法由实缴......


·在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在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实可能需要对劳动者作出相应的赔偿,也就是要支付赔偿金。但在不同的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金不一样。那究竟用......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区别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区别?现代社会是法制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法律意识,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很多时候,只要不涉及到刑事案件,问题往往是通......


·夫妻起诉离婚有什么理由
      夫妻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这样法院才会最终判决夫妻离婚。而这个离婚条件也可以叫做离婚的理由,诉讼离婚的离婚理由与协议离婚的......


·政审会仔细查看档案吗
      政审会仔细查看档案吗政审会仔细查看档案的。政审会仔细查看档案,政审是用人单位对你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进行一次调查,包括查看个人档案里面的具体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