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产转继承后还有代位继承

遗产转继承后还有代位继承?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由于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死亡的条件下产生,现实生活中容易搞混。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多种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之中。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被转继承人为享有继承权的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享有转继承权的人,通常都是被转继承人的若干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被代位继承人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等等。二、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6、无论代位继承人是一人还是数人,代位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三、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知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道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转继承的过程中,之前的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继承的这部分遗产,让自己的子女或其他的人进行继承,可是代位继承是不一样的,代位继承只能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代替当事人继承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何对假冒商标罪进行处罚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一种侵权行为,此时侵权人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那么从《刑法》上来看,这种侵权行为构成犯罪吗?如果达到一定的追诉标准是会构成......


·一、生重病了可以减免小孩抚养费吗?
      一、生重病了可以减免小孩抚养费吗?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


·妻子去世后财产怎样分配
      妻子去世后财产怎样分配一般按照继承人顺序平均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由该被继......


·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的量刑标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


·一、农村山林田土是不是遗产?
      一、农村山林田土是不是遗产?农村山林田土不是遗产,根据《拿出土地承包法》农村山林田土的所有权属于农村ITIL所有,并且不得变更。第十三条农民集体......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什么?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查询银行发放贷款的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


·判处刑罚时抢方向盘怎么都是缓刑?
      一、判处刑罚时抢方向盘怎么都是缓刑?判处刑罚时抢方向盘被判处缓刑时是由于此种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不是很大,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


·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一、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定义是怎样的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定义是怎样的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定义是怎样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河南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
      河南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一、河南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河南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公正、公平、便民。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


·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吗?
      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吗?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但实际上具体认定重婚的行为,还是需要看一些基本的生活的状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