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才算侵犯肖像权

什么情况下才算侵犯肖像权
  
  一、什么情况下才算侵犯肖像权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
  
  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在其商业广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说明其化妆品能使皮肤的功能,就属于营利型非法使用。
  
  二进制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例如,未经肖像权人(即本人)的同意,为鉴赏或纪念目的而拥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权人只同意将其肖像用于电视广告上,但却被不当的使用在产品的包装上。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
  
  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这此行驶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
  
  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绘画写生;偷偷的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为也属于侵害肖像权行为。
  
  二、侵犯肖像权赔偿标准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在这里跟大家说一下,在使用别人的照片或者是有关个人形象的,一定要事先告知别人,在经过别人同意之后在使用,否则后期会有法律纠纷。如果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性的损失,那么就得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物质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在实践中,公司与公司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行为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从而另一家公司获得该土地的......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


·违法执行国家赔偿是什么
      国家赔偿与您的生活联系紧密,例如,拆迁赔偿,那么,违法执行国家赔偿是什么,国家赔偿相关部门肯定会依据与官法律规定进行执行,违法执行,就是执行......


·当事人的担保可以解除吗?
      我们日常生活中,向银行借钱的时候,银行首先会看你这个是否是可以担保的,比如有没有固定的工作有没有固定的收入,是不是信誉良好的,如果都具备那么......


·什么是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有哪些
      什么是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有哪些构成要件生活中,每个公民的姓名都会形成与之对应的姓名权,而这样的权利属于人格权中的一种,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专利时间长,一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十年,发明专利权保护......


·民事诉讼起诉有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起诉有效时间是多久一、什么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


·信用卡诈骗服刑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每个人手中都有一张或者几张信用卡,这是非常重要的私人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否则一旦丢失,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属于诈骗......


·夫妻一方的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考虑到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并非所有担保之债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之债是否属......


·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处理办法有什么?
      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处理办法有什么?(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


·如果被批捕的案值会变吗?
      批捕的案值会变吗?逮捕后案件犯罪性质一般不会改变的;当然也有通过刑事侦查,发现案件性质发生变化的,有的可能更加严重,也有的不是犯罪人民检察院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