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女儿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自建房。在《民法典》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我国农村,长期奉行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房屋,自然可以使用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因此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二、女儿应当少分遗产吗?继承权男女平等,儿子与女儿平均分配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一般在正常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的数额。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是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享有的法定继承份额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按照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平等继承: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分配遗产是应当平均分配,这是在一般的情况下,各个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相同的,彼此在生活条件、工作能力和对继承人的抚养、赡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的情况都是基本相同、大致相似的。而平均分配的意思就很明显了,就是同一继承顺序的各个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比例是相同的,并无明显的区别。2、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指遗产分配应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只有在能够应付生活中的特殊困难和缺乏工作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在分配遗产时得到适当的照顾。“特殊困难”指的是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不是与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低下。在这里要提出,生活中对被继承人进行了妥善照料的人,在分割遗产事可以多分,即将遗产分给已经为被继承人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的,可以多分给一份。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原因不是说当事人是女儿的身份,而是宅基地不是遗产,而对于宅基地上修的房子,不管女儿是不是嫁出去了,哪怕都已经把户口迁到城市了,这都跟继承遗产没有任何关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社会的发展使得人们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或者有其......


·关于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吗?
      关于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吗?犯罪后自动投案,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


·注册资本承接工程的标准是什么
      一、注册资本承接工程的标准是什么(一)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二)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对方全责误工费管谁要?
      对方全责误工费管谁要?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


·婚姻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婚姻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


·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是多久
      一般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符合了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那么此时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同一级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待检察院审查之后......


·检察院立案侦查要多久?
      检察院立案侦查要多久?移送起诉后:公诉部门审查期限是1个月,可以延长到1个半月。在此期间,可以退回补充侦查2次,每次1个月。(但说实话,我到现在都......


·买卖合同约定不可转让可行吗?
      买卖合同约定不可转让可行吗?在平时我们正常的交易中只要是涉及到比较大的金额就会用合同的形式确定下双方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而合同的拟定主要依......


·夫妻一个人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个人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


·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办
      直接提起诉讼。程序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


·关于减免抚养费规定的相关解释
      父母双方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双方父母必须承担起的责任很重要,对于抚养费减免得到具体要求,可由权威法律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就比如根据家庭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