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一、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1、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二条个人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第十三条单位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2、非法经营罪团伙作案的判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对主犯应该依法量刑
第二十七条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非法经营案件当中,数额认定标准跟集团作案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不过,在刑事犯罪活动当中如果是集团作案的话,司法机关量刑时一定会对主犯、从犯分别对待的。情节严重,情节。别严重的量刑标准肯定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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