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系争商标注册人注销无效宣告、撤销三者的区别有吗?

系争商标注册人注销无效宣告、撤销三者的区别有吗?
  
  系争商标注册人注销无效宣告、撤销有什么区别?
  
  商标的注销、无效宣告、撤销三者是属于不同的结果,从而产生的方式也是有区别的。
  
  
  (一)、商标注销
  
  商标注销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商标的注销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商标注册人因为自身原因主动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可以全部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
  
  2.原商标注册人已死亡或企业消亡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
  
  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续展的,该商标予以注销。
  
  (二)、商标撤销
  
  注册商标撤销,是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
  
  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
  
  使用不当主要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标识、注册人名义或其他事项,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商标局可以依法撤销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商标局依申请撤销。
  
  成为商品通用名称,任何人可以依法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经商标局审查确实符合行业通用名称特征,依法撤销注册商标,其商标权自始视为不存在。
  
  典型如“U盘”、“创可贴”、“金骏眉”等等。
  
  3.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商标局依申请撤销。
  
  任何人可以就申请注册满三年的商标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注册人未提供有效使用证据则商标局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
  
  撤销三年不使用成为目前大部分企业为了扫清商标申请障碍常用的手段之一。
  
  (三)、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宣告是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注册人就是商标的拥有者,而对于自己的商标作为当事人是可以选择注销,而如果违反了商标法规定,同样商标局的人也可以撤销,或者是可以直接宣告无效,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作不同的处理,但也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算是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般流程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


·没有直接证据,只有被告人口供如何处理
      没有直接证据,只有被告人口供如何处理在一些特殊法律案件中,没有直接证据,只有被告人口供,这样的情况时常发生。法官面对这样的案情,是怎么做的呢?......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多少年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多少年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是否可以呢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是否可以呢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由重整人全面负责,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两份,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


·美术著作权,法院是根据什么判断侵权的?
      一、美术著作权,法院是根据什么判断侵权的?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院认定是否侵犯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美术作品是否有著作权、是......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和约定,此时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会为当事人......


·指示交付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指示交付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


·审查起诉后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久?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


·作为担保人,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吗
      作为担保人,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吗不是。当事人在担保协议上签字就表示已经对担保协议认可,已经生效了。不过,因为贷款担保是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当......


·专利权转让的程序怎么走
      (1)双方协商专利转让事宜,签订专利转让合同,确定专利转让范围;(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书、专利权人和受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