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分居时间的界定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要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或更长的时间,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但实践中对分居时间的界定还是比较困难的,到底这个分居是将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时间如何计算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二、怎么认定夫妻分居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如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可据此判决离婚。那么如何证明夫妻确已分居呢?这也是各位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问的比较多的问题。婚姻家庭律师网的徐晓洁律师针对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多数夫妻感情不和后,由于经济状况的原因或是子女等方面因素,不能分居生活,首先可能是不同床但却在一个房间或是一套房子里共同生活。夫妻常年没有性生活。但如果一方以分居为由提起诉讼离婚时,而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法院一般不予采信。这种案例徐律师遇到很多,一对老夫妻常年性格不合,分室而居近十年,甚至分灶吃饭,但由于仅一方陈述,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另一方否认,法院无法认定分居事实。
  2、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分居生活,但不一定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婚姻法认定感情破裂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同居,如国外求学或是工作搬迁,即使分居两个城市或是两个国家,也依然不属于婚姻法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分居事实基础上,还可以提供其他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则证明力度加强,可以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也更大一些。法律要求夫妻分居时间必须是持续不断的两年或更长的时间,而这也就是关于分居时间的界定,要是达不到这个要求的话,那么即使其他条件满足了,法官也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政许可是什么?
      行政许可是什么意思呢?在我国,要想从事一些行业需要具备相关条件才行,国家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实现对经济社会的宏观调控,从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


·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包括什么
      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包括什么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流程是怎样的1、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2、事实劳动关系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


·自己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自己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自己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


·一般法律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保护婚姻自由,当事人都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要结婚,也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要离婚。但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造成婚姻家庭处于不稳定状态,婚姻......


·爸爸遗弃孩子犯法吗,判刑多久?
      古代有重男轻女遗弃女孩,而在现代,很多父母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遗弃自己的孩子,比如未婚先孕,小孩残疾等等。被遗弃的孩童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往往......


·和军人离婚财产咋分,国家如何规定?
      虽然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这也不是禁止与现役军人离婚,而通常与现役军人离婚的需要经过现役军人的同意,当然要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哪些2023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哪些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男女要是未婚同居,所生下的子女一般就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此时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不合法的,但此时该对子女履行的义务还是要履行的。那么您知道要是男......


·不能。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不能。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一般是不报销意外伤害的。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报销医疗费。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


·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路是连接经济的重要纽扣,因此各地最重视的就是高速路的修建,新建高速路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因为高速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