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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1) 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绘画写生;偷 拍他人的照片等。【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二、照相馆侵犯肖像权找谁处理1、先找消费者协会,侵犯肖像权当事人可以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2、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3、协商不成,应当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政府机关无法干涉此类问题。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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