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实践中,具体案件的类型不同,情况不一样,那么就会导致具体的律师费收费标准不同。同时,由于地区的差异,也是会对律师收费标准产生影响的。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告诉您律师打官司具体如何收费。
  
  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一、按件收费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二、民商服务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1、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1、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三、刑事案件
  
  (1) 一审阶段: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 6000-30000元人民币;
  
  3、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 二审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实践中,律师具体提供的法律服务不同,那么收费也就不一样。同时,有的情况下可能是按件收费,但有时候却是风险代理。具体关于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区别不小,主动辞职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才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合肥非农户口征地补偿、农业户口有什么区别?
      对于农民群众来说,土地是生活的根本。随着时代的发展,建设新农村成为了发展的重要道路,这意味着许多土地将被征收。农民群众在建设发展上作出了牺牲......


·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是合理的吗?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是合理的。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


·北京遗嘱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遗嘱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遗嘱公证具有最高的公信力,以免产生纠纷遗嘱一般会进行公证。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保管遗产,由双方协......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股权转让涉及的环节比较复杂,受让方如果不对转让方进行详细考察,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包括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内容失真......


·平度国土局信息公开包含哪些内容
      平度国土局信息公开包含哪些内容平度国土局信息公开包含的内容有政策法规?重要规定;各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规定?服务承诺等事......


·对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
      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一、交通事故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怎么开?
      一、交通事故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怎么开?交通事故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职务,月收入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