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常见有哪些属于直接证据

哪些属于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也就是说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陈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的诉讼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当事人的陈述都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只有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才是直接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只有当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其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如能够指出犯罪人是谁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人的证言,以及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场人员所作的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证言。其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其四,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如公共场所安装的监控录像,恰巧将某人行窃的过程录下,依据录像又可以将该人辨认出来,该录像便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其五,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接的,一旦收集到确凿的直接证据,案件的主要事实便可得到证明。因此,在司法和执法实践中,要重视直接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充分发挥其对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明作用以便迅速、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提高诉讼的效率。二、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的区别有哪些1、两者的概念不一样: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专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2、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的相对应不一样: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相对应;刑事诉讼法中,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相对。3、直接证据能单独直属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原始证据仅仅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接的,单独一个直接证据可以不依赖于其他证据,以直接证明的方式对案件的主要事实起到证明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示催告期间有哪些规定?
      公示催告期间有哪些规定?一、公示催告程序:(一)定义: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现如今因受公伤失去生命的人非常的多,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现在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或孩子因为工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自己成为被扶养......


·行政单位的函件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单位的函件格式是怎样的一、行政单位的函件格式是怎样的?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一)首部......


·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多少?
      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多少?一、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多少?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损失的1.5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


·保险合同生效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保险合同生效的三个要素是什么一、保险合同生效的三个要素是什么?1、缔约人在订立合同时应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对于保险人而言,其缔约能力表现为是......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现实生活中,未婚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是生育了小孩,最后同居关系破裂了,此时产生......


·债权债务协议四方转让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协议四方转让协议怎么写?债权债务协议四方转让协议甲方:电话:住址: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进行海外并购是上市公司开展“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手段,其过程比较复杂,是个系统工程。那么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都包......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流程是怎样的?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有什么方法?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有什么方法?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股权质押涉及到股权的变动,相对比较复杂。那么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上市公司的......


·合同到期单位不办退工怎么办?
      合同到期单位不办退工怎么办?向劳动部门申诉,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