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不离家继续同居违法吗?

离婚不离家继续同居违法吗?
  
  一、离婚不离家继续同居违法吗?
  
  离婚不离家继续同居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同居关系不一定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若不办理复婚登记,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是一种确认合法婚姻的必要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就已不复存在。如果想再次承认婚姻的有效性,就必须按照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二、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1、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14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4、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5、非法同居的处罚一般是不会有的,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就是非婚同居,现在也不说是非法同居。
  
  6、非婚同居期间生的小孩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离婚的法律后果
  
  1、人身方面: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2、子女抚养方面
  
  (1)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故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财产方面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夫妻在办了离婚之后仍然会居住在一起,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应该考虑到后期的法律关系问题,如果没有复婚而继续同居并产生了一些财产上的关系,最后发生纠纷就会让法院无法根据其相应的关系作出合理的裁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打架别人先动手我拿刀给他划到了怎么定性?
      打架别人先动手我拿刀给他划到了怎么定性?这个属于伤害案件,先去公安机关报案。首先要看伤情如何,轻微伤就是普通治安案件,轻伤以上可以上升为刑事案......


·施工合同组成部分?
      施工合同组成部分有哪些一、施工合同组成部分有哪些《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


·走私国家物品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走私国家物品罪量刑规定是什么?走私国家物品罪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


·工伤保险比例
      工伤保险比例1、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父母、子女名下的可能也是有的。针对不......


·2023征收土地补偿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征收土地补偿的工作流程是什么对于政府的征地工作相信绝大多数的人肯定还是能够正确的认识到大局的,尽管说政府对普通民众是具备比较权威的管理权限......


·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


·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当今人们生活水平逐渐升高,人们追求的不仅仅是温饱的问题,更多的是追求食之健康,由此产生了很多的绿色产品,作......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1、提起撤销权之诉。《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有限公司分公司入股有效吗?
      有限公司分公司入股有效吗?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


·一、亲属监护人变更可以吗?
      一、亲属监护人变更可以吗?(一)、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未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