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父母一方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父母一方去世遗产如何分配?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一方去世,其子女以及未去世的配偶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父母双方均去世,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2、继承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二年。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各位继承人都没有继承,各继承人对遗产处于共有状态。如果各继承人对遗产分割有异议或者其继承的遗产受到侵犯,则自继承人产生争议之日起二年应当起诉。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和父母子女,只要有继承人就平均分配。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二、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与子女如何分割遗产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死亡,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对于死者的遗产,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在本案中,由于一家人共同生活多年,要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则必须分清什么是遗产,什么是家庭财产。2、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家庭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所有与各自所有财产的总和。可见,遗产与家庭财产在概念上是有所区别的。3、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综上所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去世后,各继承人对遗产处于共有状态。继承人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应当自继承人产生争议之日起二年内起诉,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和父母、子女应当平均分配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土地使用证可以贷多少时间?
      土地使用证可以贷多少时间?如果企业或者个人出现了一些自己问他的话一般都会将自己的土地使用证抵押出去贷款,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贷多少时间?对于贷......


·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什么意思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公司法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这是股份制公司的特点,在人事和财务上的话语权。公司虽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依其所持......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交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交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


·熟人间的借贷应该要怎么处理
      在我们的生活中,熟人之间经常会发生有关借贷的纠纷。那么,在实践中,熟人间的借贷要怎么处理呢?对于熟人之间的纠纷,您一般都不想闹的太僵,都会先尽......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大概要判几年?
      涉嫌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的租金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的租金怎么办?已交的租金可以直接在买卖金额中扣除,因为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后,房租一般应当支付给新的房东。买卖不破租赁,即......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徇私枉法这个词相信您并不陌生,但许多人不知道我国法律上有徇私枉法罪这个罪名。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秉持着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办理案件,对......


·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


·保费缴纳
      新车与旧车,保险费是否一样?大多数事故中,汽车只是部分损坏。而保险公司只要赔偿修理而就可以了。修一辆旧车的费用跟修理新车的费用差不多。为什......


·离婚时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生活中我们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而在夫妻离婚时也需要注意很多问题,育有小孩的在决定小孩的抚养权后,没有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


·一、贷款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贷款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