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有哪些内容?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有哪些内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1、配偶。2、子女。《继承法》第10条中明确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我国《继承法》第10条3款规定:对子女遗产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儿媳和女婿是公婆和岳父母的姻亲,彼此不发生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亦不产生继承权的问题。但为了鼓励那些照顾、赡养公婆和岳父母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赡养的时间、内容等方面认定,主要指长期提供生活上的经济帮助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主要扶助。二、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0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婚姻法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可见,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现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可能性,它要成为现实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综合上面所说的,在法定继承中一般是区分了有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继承者,对于两者所涉及到的范围就会不一样,只要有第一顺位的继承者存在,一般第二顺位的继承者就得不到任可的遗产,所以,法律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具体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等?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等?一、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等?过继子女有继承权。老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祖屋土地使用年限有哪些规定
      祖屋土地使用年限有哪些规定?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祖屋土地使用年限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


·顾客在超市内摔伤,超市理应赔偿吗
      顾客在超市内摔伤,超市理应赔偿吗?顾客在超市内摔伤超市应赔偿吗?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


·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
      一、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离婚只有给孩子抚养费,大人没有的,可以要求把给孩孑的抚养费提高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


·我国受贿证据规则有哪些要求?
      我国近几年的打贪力度一直在加强,但是我们都知道想要认定一个人有贪污受贿的情节是必须是要有证据的。那么我国受贿证据规则有哪些要求?法律如何规定的......


·在公司的设计版权是谁的?
      在公司的设计版权是谁的?一、在公司的设计版权是谁的?版权即是著作权,归属属于个人还是公司或者组织主要根据设计中所使用资源来判定,作者享有署......


·遗赠与赠与之间有哪些区别
      遗赠与赠与之间有哪些区别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设定......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一、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能交付使用,由施......


·怎么注销公司法人代表到底应该做什么?
      怎么注销公司法人代表到底应该做什么?公司再不能再存续的时候或者当资金链断裂,没有资金支持公司运转的时候,很多公司就会申请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


·案件被退侦律师干什么?
      一、案件被退侦律师干什么?案件被退侦律师应当去公诉科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还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刑事......


·毒驾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毒驾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毒驾处罚标准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