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吗

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顺延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二、哺乳假可以一次性休吗从法律上讲,哺乳假不可以一次性休完。如果允许这样休,那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就名存实亡,失去了意义,那还不如延长产假就行,何必规定有哺乳假。在协商的情况下,必须双方达成一致性的意见,才能够集中休假。用人单位如果集中休假则是违法的。顺延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这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但是,在顺延了劳动合同之后,期限届满之间,如果女职工自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不过顺延劳动合同后,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的,此时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都?
      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都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都有哪些(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


·无主物致人损伤物品处置方法
      出门在外,要多多注意身边的情况,如果捡到东西,也不要占为己有,如果对人听有伤害呢?那么这个东西又该怎么处置呢?无主物致人损伤物品处置方法?如果......


·深圳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深圳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深圳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开始之前首先我们需要注意网站的个人资料问题,以免操作到其他人的账户错误报税,确认网站的正确性,避......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土地出让,是现在最流行的一种形式,说明土地具有可用其他性的价值才会出让,所以您很关心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查询......


·骨折期100天误工费吗伤残十级
      是的。误工费的天数要根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而定,一般疾病证明书上都会写明建议休息的天数,这个天数就是误工的天数。认定工伤后,如果有骨折情况......


·什么叫寻衅滋事罪
      什么叫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起诉离婚必须要去当地法院吗还是户口所在地?
      一、起诉离婚必须要去当地法院吗还是户口所在地?单方要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


·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范本甲方(原债权人):乙方(新债权人):丙方(债务人):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或是行政案件,都有可能需要对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行为能力。主要是针对刑......


·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怎么办?
      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怎么办?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即与经营者协商,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


·没发工资先扣社保合法吗?
      没发工资先扣社保合法吗?一、没发工资先扣社保合法吗?从我国颁布的相应的法律政策中可知没发工资先扣社保是不合法的。社保不应单独扣除,而是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