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监护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嘱监护的有效条件有哪些?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二、遗嘱的特征有哪些?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是可以指定监护人的,但前提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对于其它有资格的监护人是没有任何的意见,对于在遗嘱中处理此事的时候就一定要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思,这也是不会引起其它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拘留不批捕37天放人吗?
      一、刑事拘留不批捕37天放人吗?刑事拘留不批捕37天会放人,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也没逮捕,公安局也没放人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向上级部......


·遗失物与遗忘物与盗窃罪之间的联系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地方贴出招领公告,也就是为一些遗失物寻找主人。与遗失物有一个非常相似的概念是遗忘物,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在现实......


·股权受让时股东责权具有哪些权利
      股权受让时股东责权具有哪些权利股权受让时股东责权具有的权利有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选举权、收益权、解散公司请求权。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


·交付商品房钥匙就是交房吗
      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会以可以先将钥匙交给购房者,让购房者能够提早入住等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的兴趣,促进房屋的销售。那么,实际上......


·无子女祖父母抚养义务谁来承担?
      现在可能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方面有了变化,丁克家庭其实也是有的。对于丁克家庭的意思就是没有子女。对于没有子女老的时候一定是一个非常......


·什么情况下要赔偿误工费
      什么情况下要赔偿误工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受害人或另一......


·拖欠股份转让款改成借条可以吗
      拖欠股份转让款改成借条可以吗一、拖欠股份转让款改成借条可以吗?拖欠股份转让款不能写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拖欠股份转让款应该写欠条,借......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


·劳动仲裁中的伪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是对双方来说,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随时提出证据的。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


·我国上海做工伤鉴定多少钱
      由国家直接管理的相关下属单位,本职工作其实说白了都是属于为我国公民提供一切服务需求的,其中有劳动保障厅直接管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钢结构工程的大量增加,使得纠纷就增多,这时候,就需要一个规范来规范工程、规范施工的行为,以此多一个考量。钢结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