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厂房租赁合同可以随意毁约吗?

一、厂房租赁合同可以随意毁约吗?
  
  厂房租赁合同不可以随意毁约,随便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二、厂房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没有考虑清楚要跟当事人正式建立租赁关系之前,就不应该在厂房租赁合同上签字,而且,厂房租赁费越高,产生的违约金也就越多,不过,厂房租赁合同的违约金如果高于租赁费的话,是有些不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抢注国外品牌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吗?
      抢注国外品牌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吗?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票据贴现是什么?
      票据贴现是什么?票据贴现的条件是什么?在商业活动中,票据贴现是非常常见的商业行为。那么票据贴现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资金的需求方将自己手中未......


·股权投资后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后管理制度是怎样的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完成划款、工商变更登记等......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公安局受理吗?
      当发生遗弃案件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隐瞒,或者是不知道公安机关是不是会受理这样的案件,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主要还是您对于遗弃罪的认定存在......


·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如何办?
      同居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首先考虑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遗赠抚......


·残疾赔偿金伤残系数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残疾赔偿金伤残系数计算依据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伤残系数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


·抽逃资金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是什么
      抽逃资金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


·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
      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一、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


·陪嫁金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陪嫁金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


·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的预算,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征地补偿费该归谁
      征地补偿费该归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规模逐渐扩大,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土地减少而引发的“征地补偿费”的相关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