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遗产不包括哪些

遗产不包括哪些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③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④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⑤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还有几种特殊情况,实践中也经常遇到。1、商业保险金的继承(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①财产保险可以继承;②人身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可以继承,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2、抚恤金:被继承人生前给付其本人的抚恤金(工伤的工人,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其是本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3、死亡赔偿金:用于安抚死者近亲属,不是遗产,不能继承。4、股权:《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有数个继承人,且继承均愿意持有股权,而公司章程又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所有继承人能否均成为股东?对此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属于有争议的话题。5、复员、专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的继承: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可以继承,但复员费、转业费有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般情况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具体计算。医疗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二、继承人是否可以随时作出放弃继承根据《民法典》,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以理解为,继承的发生是以被继承人死亡(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为法定要件,不以继承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继承人放弃继承,放弃的应该是已经继承的财产的所有权。理由是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发生,而此时,财产已经发生转移,只不过是在分割前由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是不可以随时作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是享有放弃遗产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的发生是以被继承人死亡(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为法定要件,不以继承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继承人放弃继承,放弃的应该是已经继承的财产的所有权。理由是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发生,而此时,财产已经发生转移,只不过是在分割前由继承人共同共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四川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的含义是什么?
      四川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的含义是什么?一、四川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含义是什么?四川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含义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


·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可以罚款吗?
      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可以罚款吗??公司无权作出罚款的决定,更不能随便克扣工资。对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采取警告等措施预防员工再犯。如果......


·期房转让手续要怎么办理
      期房转让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炒“楼花”,这是现今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事实上,期房转让是指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前的转让,但由于法律......


·车辆划痕险不能单独增加吗
      车辆划痕险不能单独增加吗?一、车辆划痕险能不能单独增加这个跟你投保保险公司的政策有关。比如人保不保划痕,平安、太保都可以保划痕。相邻的城市......


·河北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各地区政府扩大现代化设施会向农村征地,用来发展。政府向农村征地时候会对农......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收费标准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收费标准也是由全国统一确定的,对于高价购买的保险,很多车主都想要知道交强险是否可以做出理赔,哪一些情况下交强险可......


·公民办理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民办理签证需要什么材料?一、公民办理签证需要什么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其实您是想问,如何追讨没有写借条的到期不还债务?在中国,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戚之间借款,通常因......


·爆炸罪是什么意思 爆炸罪会判多少年
      爆炸罪,虽然从形式上看在各类刑事犯罪中所占的比例不高;但是它却以危害的严重、形式的惨烈和影响的恶劣程度位居各类暴力犯罪之首。那么,我国法律中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