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百司的名义借款,且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度法院可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如果是股东个人回借款的话,即使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拍卖,但由于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很少答会出现这种情况。二、股东可否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拍卖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而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必须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所以拍卖与《公司法》中规定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是相互矛盾的。公司股东以拍卖形式转让股权,可能造成哄抬拍卖价格的情形,增加了其他股东购买股权的成本。因此,股东以拍卖方式转让股权是不允许的。《拍卖法》第三条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当认购了公司的股权后也是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那么股东也是可以在持有股权后根据自身的情况将股权进行转让,那么在转让股权时也是可以通过内部转让以及拍卖的方式进行,所以说拍卖公司也是可以依法拍卖股份公司的股权,同时也可以拍卖上市公司的股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
      如果夫妻一方以分居满两年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证明夫妻实际上已经分居两年了,那么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呢?证明夫妻分居又该提供哪些证据......


·一、夫妻离婚哪些财产不平分?
      一、夫妻离婚哪些财产不平分?夫妻离婚之后如下财产是不能进行平分,而且属于个人财产的:1、婚前个人产业在新婚姻法实施曾经,婚前个人一切的产业,在......


·什么样的行为侵犯肖像权
      什么样的行为侵犯肖像权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


·民事诉讼受理费是多少
      民事诉讼受理费是多少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但是很多人对于民事诉讼一知半解,急切的想知道民事诉讼受......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的情况是什么
      即使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了,但我国对缓刑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考验期的,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原判刑罚才会不予执行。那您知道什......


·夫妻婚前财产所有权问题是怎样的
      夫妻婚前财产所有权问题是怎样的夫妻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亲属申请取保候审一定要有律师在吗
      不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或者近亲属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就可以了,不......


·一、醉驾禁驾五年最新司法解释?
      一、醉驾禁驾五年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解释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


·审查起诉通知犯罪嫌疑人单位吗
      审查起诉通知犯罪嫌疑人单位吗审查起诉告知书当然会通知给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告知书本身就是要下发给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审......


·仲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仲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需要保持公正性,故而司法机关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原则以及规定进行......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对于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公民来所,对于抗辩权的问题可能都不是特别了解。因为其实抗辩权是主要针对我国合同当中而存在的一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