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立遗嘱律师代写并见证多少钱?

立遗嘱律师代写并见证多少钱?关于律师代写遗嘱并见证多少钱这个问题,每个地方的收费是不一样的,若是是要律师代写的话,一般是几百块钱,律师遗嘱见复证需要一般一千元起步。遗嘱见证是律师的常规业务之一,其作用在于对当事人订立遗嘱的真实性以法律职业者的身份给予证明;对当事人订立遗嘱从法律知识层面给予指导,提供咨询性意见;代为保管遗嘱副本、订立遗嘱时的音视频资料等,方便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必要时核对。二、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代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基于遗嘱人的相关条款来进行处理,如果涉及到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协商处理,但相关价格应当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病退和正式退休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可以申请退休,并且退休后可以领取退休金。对于劳动者来说到了法定退休的时候,职工可以办理退休,或者是......


·股东权益是净资产吗?
      股东权益是净资产吗?做为投资者,如果我们查阅上市公司报表,会发现一大堆专业术语,其中股东权益应该是个比较重要的概念,净资产是指公司资产减去负......


·离婚房产给孩子怎么写协议书?
      离婚的时候为了更好地达成一致,往往会将房产等重要财产留给孩子,这样往往可以尽快的让双方达成意见的一致。这个时候就需要让双方拟写一份协议书,这......


·交通二级伤残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二级伤残费计算标准是什么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0年已满60不到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


·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能卖吗
      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能卖吗?可以购买,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1、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也就是意味着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未经......


·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有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或者共同债务的话,则需要同时作出了处理之后,才会允许离婚。而其中确定了未成年子......


·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什么?
      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什么?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羁押期限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折抵刑期。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


·一般交通事故定责一般多久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
      一般交通事故定责一般多久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


·受贿行为的主要特征都有哪些
      关于受贿,相信您都听说过,这样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也是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即受贿罪的。而在进行认定之前,需要先搞清楚受贿行为......


·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退休的待遇还会发放吗?
      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退休的待遇还会发放吗?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退休的待遇是不会发放的;退休人员犯罪判刑后停止发放养老金,服刑结束后可以继续按原来......


·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
      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一、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