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仲裁多少时间出裁决

劳动仲裁多少时间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后,积极与仲裁委员会进行沟通,尽快拿到仲裁裁决书,更高效的维护自身权益。二、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吗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虽然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有当事人双方在法定期间内均不向法院起诉的,该裁决方发生法律效力。此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非法院审理的对象。劳动争议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后,法院审理的对象,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而仍然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被判缓刑如何消除案底?
      缓刑一般使用罪责比较轻的犯罪分子,并且有严格的使用条件,只有确定悔罪态度好并且对社会不会造成严重危害的人,才有可能适用缓刑。但是即使缓刑刑罚......


·未成年人犯哪些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哪些罪需要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


·累犯能保释出来吗,办理取保候审吗
      累犯能保释出来吗,办理取保候审吗原则上有累犯嫌疑的人如果取保候审很难保证“不致危害社会”,所以对有累犯嫌疑的人不应该适用取保候审。也就是说通......


·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
      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一、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因为我们国家的缓刑制度当中所明确规定的是,三年以下的有期......


·杭州商标买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杭州商标买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需要提供的材料《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


·经济纠纷行政拘留多久?
      经济纠纷行政拘留多久?拒不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支付欠款的,实行拘留的时间最长为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


·共同犯罪怎么判刑
      共同犯罪根据当事人在犯罪中所承担的角色不同,所判定的刑事责任也有不同。具体区别如下:第一,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主犯的情况。主犯通常是指在共同犯......


·专利中的职务发明期限是多久?
      专利中的职务发明期限是多久?一、专利中的职务发明期限是多久?职务发明期限的规定是发明创造期限是20年。1、因为职务发明的有效期就不是终身的......


·民事案由诉讼标的法院是什么样的关系
      民事案由诉讼标的法院是什么样的关系诉讼标的与民事案由可谓互为表里的关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案由就直接体现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案由实际上......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


·父母监护权被撤销情形有哪些?
      父母监护权被撤销情形有哪些?列举了七种严重情形,被申请人有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