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吗?

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吗?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由专业的律师所进行的法律服务的提供。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所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由机构组织了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者是特殊性案件的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法律保障的制度。比方说特殊案件中,针对被告人是盲聋哑精神病未成年等此类人,没有进行辩护人委托的时候,或者是被告人可能被处以死刑而没有聘请辩护人,此时都应该获得法律援助。根据我国的《法律援助条例》中的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公民出现了下列情况时候,没有办法委托代理人或者是辩护人情况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律申请法律援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1、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比方说发生冤假案需要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聂树春案件中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的待遇或者是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情形的。3、请求予以抚恤金或者救济金情形的。4、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用,抚养费用以及扶养费情形的。5、要求对方支付按照规定劳动报酬的。这种多数发生在农民工讨薪案件中。6、因见义勇为的行为所产生的权益申请(民事)。7、因为事故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的事件的赔偿案件。8、因为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重婚情况时候,受害人可以请求法律援助。由此可以发现,在上述情形中,弱势的一方或者是因为经济上的弱势,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弱势,如果通过一般的方式将无法维护好自身的权益,此时就需要国家动用国家的权利为这群人予以一定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二、不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当发生以下事件的时候,法律不会提供法律援助:因为过错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民事或者自诉刑事案件;因为自身过错而造成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案件;行政机关需要先行处理才能诉讼的案件。同时我国法律对于申请条件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法院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会对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现实生活当中法律援助是一种免费的提供法律服务的,所以很多的普通老百姓可能不相信法律援助,认为不靠谱,但是实际上它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所进行提供的法律服务,是非常靠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者的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在伤情稳定之后,劳动者还应进行工伤鉴定......


·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 一、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
      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一、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


·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的质保期做了规定
      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的质保期做了规定。建设工程质保期期限,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的,就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如果工程在......


·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有效么?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争议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争议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


·共同犯罪中自首的认定该怎么操作
      在共同犯罪当中,根据各个罪犯的身份不同,那么此时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而此时如果还能认定具有自首情节的话,则相应的还要再从轻处罚一些。但此......


·关于护理假的相关规定?
      根据《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


·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实际损失额度的30%,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


·“霸座”行为如何处罚,法律规定有什么
      “霸座”行为如何处罚,法律规定有什么具有“霸座”行为的,承运人可以要求归还座位、补交票款或者拒绝承运,情形严重的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因为车......


·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没有人员受伤
      寻衅滋事,情节轻的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依法是可以调解处理的,调解成功的,将不会受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


·行政处罚公开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公开范围包括哪些?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及范围1、《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第二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