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股权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享的股权投资,即所谓的夫妻共同股权,要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那么首先值得疑问的就是: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股权?换句话说,夫妻共同股权包括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股权
  
  1、有约从约。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或者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且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标准确定:
  
  (1)财产取得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一般情况下,如果股权是婚后取得的,理所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该财产所取得的出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股权。
  
  二、夫妻共同股权包括什么
  
  1、有约从约,无约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确定。该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股权属于一种财产权利,包括在生产经营收益中,所以股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通过个人财产投资取得股权,其婚后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对于夫妻一方因个人财产所取得的收益的归属的直接的规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离婚时,针对夫妻共同股权,如果双方没有另行协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原则。针对夫妻共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分割时比较复杂,要区分夫妻公司、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投资成立公司以及夫妻双方共同与他人投资的公司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怀孕老板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
      怀孕老板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一、怀孕老板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


·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决定逮捕,两种说法只是语境不同,意思大致一样。但也有一定的区别,我们将为您对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批准逮捕和决定逮......


·刑事抗诉三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抗诉三难的规定是什么?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已经成为前置程序。如果当事人未到法院申请再审,直接到检察院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该如何补偿员工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该如何补偿员工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八十七......


·国际品牌在中国被抢注商标怎么办
      国际品牌在中国被抢注商标怎么办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的情形,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


·信息公开法定时限是怎样的?
      一、信息公开法定时限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教师死亡的工伤认定可以获赔多少
      教师死亡的工伤认定可以获赔多少学校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


·商标名为企业名是否侵权
      是,如果商标名被注册后,别人使用这个商标作为企业名,就是侵权,但如果是自己使用的话就不属于侵权行为。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一、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


·非法集资财产怎么分配?
      非法集资通俗的来讲就是违反法律,得到的不义之财。如果非法集资的财产被公安机关查货之后,这些财产应该怎么去处置和分配是非法集资的一个重要解决点......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可以吗?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可以吗?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可以吗?可以会见嫌疑人,具体情况如下:1、律师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有时并非一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