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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保外就医

判刑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保外就医
  
  一、判刑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保外就医
  
  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三、保外就医期间的规定有哪些
  
  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1)、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2)、取保外就医的。
  
  (3)、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4)、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5)、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6)、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7)、违法犯罪的。
  
  对于保外就医期限将到的罪犯,监狱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罪犯到监狱进行检查,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到监狱接受检查的,监狱可以派警察和医生到罪犯居住地调查了解罪犯情况,并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对疾病未愈,需要继续保外就医,并经当地公安机关考察同意的,监狱根据其病情和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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