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保险公司的死亡赔偿金算遗产吗?

保险公司的死亡赔偿金算遗产吗?保险公司的死亡赔偿金不算遗产,根据《继承法》及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因此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在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找不到依据。遗嘱人在遗嘱中说明由孙女继承的情况下,就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二、法律规定是什么?《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遗产做出合理的范围的决定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关于保险公司所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属属于遗产的范围之内,就是非常重要的,实际上这并不是属于遗产的范围之内,但是当时具有遗产的性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根据我国《......


·批捕了是不是就等着判刑?
      一、批捕了是不是就等着判刑?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遗赠人死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认定有优先权吗
      遗赠人死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认定有优先权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顺序履行抗辩权也叫同时履行抗辩权吗?
      顺序履行抗辩权也叫同时履行抗辩权吗?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民法中规定的抗辩权的一种,顺序履行抗辩权是对双方当事人有先后履行顺序限制的一种对抗权利,......


·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


·一、监护人单位证明在哪里开具?
      一、监护人单位证明在哪里开具?监护人单位证明一般由监护人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一、哪些情形下能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一般合同条款都?
      一般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一、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所谓必备条款......


·意外险赔偿含赔偿
      意外险赔偿含赔偿。被保险人在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应该给员工购买保险,其中包含了工伤保险,员工一旦在上班期间受伤,就可以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进行相关的赔付。那么,以江苏省为例......


·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对欠钱不还的人,如果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会拘留;没有财产的话则没有办法。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